夏令热线|谁之过?!上海妈妈掏空480万元,为娃入学买房!结果很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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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近日向新民晚报夏令热线反映,2023年她通过房产中介花480万元购置了一套心仪的二手房,本为让孩子顺利就近入读初中。不料今年意外发现,该房屋的入学名额因卖家此前使用过,未满足“五年一户”政策要求,孩子入学资格因此“悬空”。

无法使用学位名额

王女士介绍,为了孩子升学考虑,全家很早就开始物色房子。“最初选房时就和中介表明用于孩子升学,务必确保入学名额不被占用。”2023年6月,在中介推荐下,最终花480万元购买了一套闵行区平南二村的房子。闵行区这个学校的对口招生政策是,“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因此,王女士在买房时,特意询问房东“五年一户”的使用情况。“当时他说自己孩子读初一,而我的孩子刚好是二年级,入学名额刚好不受影响。”王女士回忆,不论是看房、签约,直到在办房屋过户手续时,中介也是和房东再三确认,学位名额未被占用。

今年王女士的孩子即将面临升学,她意外发现这套房子用不了学位名额。“按当初说法,房东的孩子暑假后该读高一,但实际上才升初三。”也就是说,王女士家的孩子入学直接受到了影响!她随即找上家理论,对方轻描淡写来一句,“你记错了”。

王女士认为中介机构在签约付款前对“房屋入学名额是否被占用”这一关键信息没尽到审核的义务和责任,书面合同中未对教育升学名额这一关键事项进行约定,眼下不但升学受阻,维权也陷入被动。“我要求中介机构调取当年双方签合同时的录像视频,但他们说找不到了。”记者联系到中介机构当初负责王女士购房事宜的工作人员。对方否认存在欺瞒,并表示:“我们联系过上家,但上家推翻了此前的说法。”当记者追问细节时,该工作人员称此事已有专人对接处理,不便透露更多。

相关负责人秦女士则回应称,中介机构无法查询“学位占用”情况,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加入“学位未被占用”的补充条款。“目前难以核实当时具体情况,王女士也表示合同已遗失。”她强调,事件发生后,他们一直与王女士保持沟通,协商后续解决方案。

律师称中介有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梅颖达律师指出,实践中,房屋中介通常还需承担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协助办理手续、提供必要咨询与建议等义务。在此次交易中,教育升学名额(学位)问题显然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关键事实,中介有义务对此进行充分了解并提示购房者。

若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已明确告知中介其购房目的为子女教育升学,作为专业机构,中介理应知晓上海市关于房产入学名额的限制政策,并应预见到名额问题对购房决策及子女入学的重大影响。

梅颖达律师认为:“中介未能提示双方就教育升学名额事宜进行书面约定,未能充分履行应尽义务,存在明显过失。”他同时建议,买家在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将诸如教育升学名额等特殊需求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以促使中介在居间过程中向卖家或相关机构核实情况,并建议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纳入相关约定。

如何保障购房者权益?

梅颖达律师特别提醒,购房者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教育升学名额(学位)相关条款,具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 出售方的保证与责任

出售方需保证该房屋在特定期限内(如五年内)未占用入学名额;

交易完成后,出售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若因学位问题导致买方子女无法入学,出售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全额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如购房差价、子女入学的额外支出、因购房目的无法实现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等)。

2. 中介的告知义务与责任

购房者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可明确要求中介对房屋关键信息(如产权状况、房屋质量、学位占用情况等)进行核实并如实告知。合同中应载明中介的告知义务及违约责任,如中介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保持与中介的书面沟通,避免仅依赖电话交流,关键信息应通过文字记录留存;及时跟进交易进展,审慎评估中介的建议,必要时可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如遇争议,及时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书面函件等),以便维权。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季晟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