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联合江苏、浙江毗邻地区交通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长三角联动联勤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围绕13个长三角交通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区域,重点聚焦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公路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端午节前交通营运秩序监管,筑牢区域一体化安全防线。
上午9时许,在G2京沪高速绿地大道收费站出口处,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江苏省昆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就对过往的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驾驶员你好,我们是上海、江苏的交通执法人员,正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请出示你个人的从业资格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示意后,一辆沪EQ27**(上海-泗县)省际客运大巴接受了检查。联合执法人员对车上乘客购票情况和实际载客情况查验发现,车上共有18人,但驾驶员出示的出站客运单上载明的乘客只有4人。在对乘客询问中得知,其中14名乘客均是在站外上车,并以每人130元的价格支付车费。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经营者将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新民晚报记者截稿时,今天的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积极会同苏浙皖三地交通执法部门制定印发了《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创建方案》等一系列方案,自2023年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陆续参与创建了13个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通过推进联合执法协作示范点建设、强化省际区域间执法联勤联动、推动数据共享、探索场景应用等方式,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协同监管。今年以来,长三角联合执法队伍已陆续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近20次,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4起,有力地维护了沪、苏、浙省界毗邻区域的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罗水元,通讯员,刘超